上海益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1月2日在上海金辰大酒店金辰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5人,代表股份 286,530,49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9.1455%。公司董事及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作出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更名的议案"。为了更好体现益民公司今后发展的思路和方向,经研究,公司注册名称将由"上海益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授权公司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赞成股份286,520,135股,占到会股份99.9964%;反对股份 130 股,占到会股份0.0000%;弃权股份10,234股,占到会股份0.0036%;) 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就本次临时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本次会议备查文件有: 1、与会董事签字的会议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上海益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