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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民集团(600824)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上海益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及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事项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3-10
						上海益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及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3月9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杨传华董事长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董事会关于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过慎重推选,现提名杨传华、高光庆、沈建敏、王经宣、洪垒、徐军、王玉梅、张维宾、赵歆晟九人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徐军、王玉梅、张维宾、赵歆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本公告附件)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经研究,公司给予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每人每年4万元。此方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将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事项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4月2日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上海青松城大酒店劲松厅(地址:上海肇家浜路777号东安路口)
    (三)、会议内容:
    1、审议"董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及2010年公司经济工作目标";
    2、审议"监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及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
    6、审议"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9、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四)、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的方式举行。
    (五)、出席会议对象、股权登记日:
    1、 截止2010年3月24日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3月24日。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六)、会议登记办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0年3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30)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在登记时领取出席会议的书面通知。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公司将按规定,不以任何形式发放礼品。
    登记地点:上海市淮海中路809号甲 邮政编码:200020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4339888、64721378 传真:021-64721377
    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上海益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有权以我的名义决定表决事宜。
    股东帐户 持股数
    委托日期 股东签名
    特此公告。 
    上海益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9日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传华,男,1962年12月生,中欧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上海机电局建筑公司团支部书记,上海石化设备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秘书、团委副书记、书记,物业发展部经理、办公室主任,上海恒联物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人事劳动部经理,上海卢湾区五里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卢湾区招商办副主任,上海淮海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
    高光庆,男,1958年12月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卢湾区百货公司团委书记,国泰百货商店副经理,上海九海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上海复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卢湾经济开发公司总经理,上海九海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复兴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中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兼任上海九海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沈建敏,女,1959年11月生,在职研究生。曾任上海市卢湾区中心医院团总支书记,卢湾区卫生局团委书记,上海市人才开发杂志社副经理,卢湾区建设局劳动人事科副科长,卢湾区建设委员会人保科副科长、组织科副科长、科长,卢湾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组织科科长,上海淮海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任。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任,本公司董事。
    王经宣,男,1953年12月生,大学,经济师。曾任巨鹿副食品商店副经理,利民副食品供应站副经理,卢湾区副食品公司组织科科员、党委秘书兼宣传科长,卢湾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科员,卢湾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企改科副科长、秘书科副科长、秘书科科长,卢湾区国资委办公室主任。现任卢湾区董监事管理中心法定代表人,本公司董事。
    洪垒,女,1968年11月生,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曾在卢湾区纺织品公司和卢湾区财政局预算科工作,曾任上海复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上海复兴益民(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现任上海淮海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就职于上海公正会计师事务所,本公司监事。
    徐军,男,1968年9月生,硕士。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和法律硕士学位。1995年与他人共同创办上海国耀律师事务所,现就职于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玉梅,女,1967年1月生,博士。曾任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飞乐报"编辑,上海社会科学院部门经济研究所"上海经济"编辑部编辑、副主编、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现任上海社会科学院部门经济研究所企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上海社会科学院干部人事处处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维宾,女,1947年8月生,大专学历,教授。曾任上海市第九、十、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曾获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现任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教授,立信会计研究院副院长,上海市司法会计鉴定专家委员会委员,本公司独立董事。
    赵歆晟,男,1974年7月生,大学,加拿大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曾就职于美国安达信公司的审计及商务咨询部门,现任上海思倍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上海益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上海益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 徐军、王玉梅、张维宾、赵歆晟 为上海益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上海益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益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上海益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益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益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益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上海益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上海益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上海益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上海益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上海益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
    上海益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2010年3月9日
    上海益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徐军、王玉梅、张维宾、赵歆晟,作为上海益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益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益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益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益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上海益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上海益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上海益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上海益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上海益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上海益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上海益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上海益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签名):
    徐 军:
    王玉梅:
    张维宾:
    赵歆晟:
      201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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