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5月12日,公司董事会指定首席财务官陈汝侠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至今已满三个月。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自2010年8月13日起,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许薇薇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12日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
---|
公告日期:2010-08-13 |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5月12日,公司董事会指定首席财务官陈汝侠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至今已满三个月。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自2010年8月13日起,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许薇薇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12日 |
附件:PDF公告全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