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9年1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百 联汽车广场品牌4S店集聚区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09-024),并经2009年12月4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资金7,5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 个月。公司于2009年12月8日将该笔资金划出募集资金专户,于2010年6月7日全额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