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接本公司股东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已将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5,066,740股质押给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用于“上海信托·明珠系列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担保,质押登记日为2010年5月17日,质押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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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0-05-20 |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接本公司股东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已将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5,066,740股质押给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用于“上海信托·明珠系列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担保,质押登记日为2010年5月17日,质押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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