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以书面形式于2010年12月20日发出,会议于2010年12月23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九人,实出席董事九人。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立津女士主持。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上海红星美凯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红星美凯龙”)签订《转让天津市华运商贸物业有限公司股权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红星美凯龙于2009年11月26日签订的关于转让天津华运商贸物业有限公司(“华运商贸”)的《股权转让协议》,经公司2009年12月14日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双方已按照协议书的约定履行相关条款。目前,本公司持有华运商贸35%的股权,红星美凯龙持有华运商贸65%的股权。(详见:公告2009-009、公告2009-010) 鉴于自双方确认股权转让价格之日至红星美凯龙实际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项之日(2009年11月至2010年3月31日)华运公司股价已增值。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有关华运公司股权增值补偿未尽事宜进行了友好协商拟签订补充协议,红星美凯龙向本公司一次性支付上述股权增值补偿价款,合计为人民币2200万元,即2010年12月25日之前向本公司支付。补充协议与《股权转让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9位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