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4月26日下午2:00在公司九楼小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五人,实出席监事五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瑞萍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位监事一致同意此报告,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09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09年度业务工作报告及财务决算报告 五位监事一致同意此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五位监事一致同意此预案。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位监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议案 五位监事一致同意此议案,并发表了专项意见,认为本次变更坏账计提比例,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规避财务风险,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公司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变更。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五位监事一致同意此报告。 特此公告。 监事会主席: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