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0年5月27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林益彬先生主持,监事会主席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董事会审议了《关于建设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二期项目的议案》,授权经理部门对该项目做进一步的工作,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对华东耀皮玻璃有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 由于公司动迁补偿款和税务清算尚未完成,华东耀皮经营所需固定资产全部为租赁公司总部而来,为解决华东耀皮流动资金需求问题,董事会同意以股东贷款方式为华东耀皮提供流动资金贷款,金额为8000万元,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