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0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财务报告(2010年1月~3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2010年度财务预算,预计2010年公司与股东方皮尔金顿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按TAA协议支付的技术服务费,采购产品,销售商品,支付镀膜设备尾款等业务,预计金额为人民币13065万元;与北京泛华玻璃有限公司、滦县小川玻璃硅砂有限公司等联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销售商品、采购产品及原材料、提供服务等业务,预计金额为人民币4451.11万元。董事会同意以上合计为人民币17516.11万元的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表决结果:8票通过,0票反对,1票回避表决(皮尔金顿)。 6、审议通过《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投资理财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1票反对(皮尔金顿),0票弃权。 以上第1、4、5、6项议案尚需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0年5月27日(星期四)上午9:30; 3、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莲溪路1210号1号楼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会议期限:半天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和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公司《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8、审议公司《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会议参加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10年5月19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和2010年5月24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B股最后交易日为2010年5月19日); 3、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4、异地或境外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并写清联系电话。 (四) 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有股东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登记日期:2010年5月25日 9:00-16:00 4、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莲溪路1210号1号楼501室 (五)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1633599 61633522 传真:021-58801554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莲溪路1210号1号楼(绿科路口) 邮政编码:201204 联系人: 金闽丽 刘立立 特此公告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公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日期:201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