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10月19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关于《SDF2009300代偿合同》、《抵押担保合同》、《代偿补充协议》及《抵押担保合同》争议仲裁案延长裁决期限的通知(编号:[2010]中国贸仲沪字5924号):仲裁庭因故未能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裁决,故将本案裁决期限延长2个月,至2010年12月23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