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2日上午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3名监事全部参加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安信信托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方案有效期延期一年的议案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1月11日召开了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安信信托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决议:与本议案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于2009年1月9日、2010年1月8日分别召开了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再次通过了《关于安信信托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决议,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交易的授权将于2011年1月8日到期。 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事宜的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获得有条件通过。截至目前,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核准批文仍在中国证监会签批过程中。 鉴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即将到期,为保证该方案顺利实施,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安信信托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方案有效期延期一年。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的其他内容不作变更(内容详见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的角度考虑,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报告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董事会拟定2010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报告审计费用为65万元。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