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托纠纷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编号为"临2010-022"的《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托诉讼纠纷进展公告》,公告了关于全部驳回太原市东阁服务有限公司、太原威廉企业策划有限公司、张玲娟诉我公司信托纠纷三案件等诉讼请求的判决内容。近日公司收到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本案第三人)、太原市东阁服务有限公司、太原威廉企业策划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上诉状,同时本公司也对一审判决关于信托合同效力的认定内容提起上诉。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告以及第三人提起诉讼的情况: (一)上诉人太原市东阁服务有限公司(本案原告)、太原威廉企业策划有限公司(本案原告)上诉请求:撤销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08)静民二(商)初字第322-2、323-2号《民事判决书》,改判被上诉人因违背信托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有严重过错而赔偿上诉人信托财产的损失本金4000万元及截止到被上诉人给付之日的存款利息损失。 (二)上诉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本案第三人)上诉请求:撤销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08)静民二(商)初字第324-2号《民事判决书》,改判被上诉人返还不当得利1000万元及截止到被上诉人给付之日的存款利息损失。 二、本公司提起诉讼的情况: 首先,公司尊重一审关于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的判决结果,其次,公司对一审判决关于信托合同效力认定内容仍存在异议,公司也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上述三案件提起了上诉。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尚未结案,因此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的本期利润的影响程度,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应对,依法维护公司权益,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民事上诉状》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