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0年8月1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会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200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已提交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2010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将小型工程机械技术改造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316.5万元追加投入到厦门厦工驱动桥及变速箱技改项目,用于设备款项。节余资金占募集资金总额的0.74%,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专户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期间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到专户中,并已按规定履行了审批及披露程序。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