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10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10月28日在公司召开,全体董事共9名出席会议,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周自力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书面表决,审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可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向相关商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总额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下,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杭州解百元华店装修工程费用预算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杭州解百元华店1-4层约28000㎡及外立面进行装修,本次装修预估总支出约为1500万元,工程预计在12月下旬完工,确保在“元旦”前全新亮相开业。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