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2009年年度报告,经事后审核,发现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中一处披露内容有误,现对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网上披露的相关内容予以更正如下: 2009年年度报告审计报告附注第九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因工作人员疏忽,关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事项表述有误,原文为"根据2010年4月28日第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通过的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1,666,805,374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0.5股、派发现金股利***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1.5股的比例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更正为"根据2010年4月28日第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通过的2009年度利润分配决议,本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该预案尚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对因此给投资者和年报使用人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加强年报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更正后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