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18日在公司酒都宾馆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名,代表股权数3115587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9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大会审议,并经逐项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311558717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3115587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3115587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报告。同意票3115587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90,547,740.46元。提取盈余公积金10%,计39,054,774.0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29,915,936.16元,减去已付的2008年度现金股利173,169,653.20元,2009年末未分配利润为608,239,249.37元;拟定按每10股派发5.00元现金红利(含税),向2本公司全体股东进行分红,共计分配红利216,462,066.50元,结余391,777,182.87元作为未分配利润,留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实行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票3115587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六、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同意票3662256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七、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同意票3115587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原建民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和召集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