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4月20日在公司办公楼十九楼二号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主席张晓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会议认为:本期季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一季度存货跌价准备变动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为全资子公司马钢(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上述两项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审议程序也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三项议案表决情况均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