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0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与控股股东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集团")下属企业在购买材料、房屋租赁、提供劳务等方面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双方将遵循公平、有偿、互利的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在发生关联交易时签署有关的协议或合同。 一、 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0年上半年 已发生金额 2010年下半年 预计发生金额 济南市市中塑料三厂 购买材料、提供劳务 60 600 山东天业国际会 展酒店有限公司 租赁办公场所 11.73 50 合 计 71.73 65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济南市市中塑料三厂(以下简称"塑料三厂")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郎茂山路51号;法人代表:曾昭秦;注册资本:130万元;企业性质为集体企业;主要从事塑料门窗、铝合金门窗、玻璃幕墙的加工等。 (二)山东天业国际会展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展酒店") 住所:济南高新区工业南路济南国际会展中心A区;法人代表:曾昭秦;注册资本:201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主、副食品加工、销售,客房服务,房屋租赁等。 塑料三厂、会展酒店是公司控股股东天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按照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市场价格以产品销售地或提供服务地的市场平均价格为准,在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成本加合理的适当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与控股股东下属企业发生购买材料、房屋租赁、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能够降低交易对方信用风险,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利益。以上交易行为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8月25日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曾昭秦先生、冯玉露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他们认为公司2010年度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亦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