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解除冻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近日获悉,根据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淄商初第188-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关于齐商银行张北支行(原名淄博市商业银行张北支行)诉将军控股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本公司股东将军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2,966.712万股(其中限售流通股2,427.108万股,无限售流通股539.604万股)解除轮候冻结,解冻日期为2010年4月27日。 特此公告。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