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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暂借临时周转金(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6-29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暂借临时周转金(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本次向第一大股东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建材控股公司")借款人民币一亿元, 期限6个月至一年,按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息。( 央行现行的六个月至一年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年利率为5.31%。)
    ●2008年、2009年本公司向省建材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别借入临时周转金2000万元和1500万元,均在当年12月31日之前偿还全部本息,其中:2008年共支付利息101.28万元,2009年支付利息63.28万元。此外,2008年、2009年本公司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贷款担保责任风险补偿的规定》,按年费率0.66%向省建材控股公司(担保方)分别计付担保责任风险补偿金257.07万元和382.58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公司经营流动资金的需要,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向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暂借临时周转金10000万元,期限6个月至一年,按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息。为合理控制借款费用,上述借款应根据公司实际需要,以母公司2010年度信贷总额不超过13亿元为原则,分期分次办理。授权公司总经理兼总会计师高嶙先生按上述原则和省建材控股公司分次签订借款合同,借入上述资金10000万元。
    本议案,关联董事郑盛端、薛武、林德金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郑新芝、潘琰(胡继荣委托潘琰表决)认为,公司目前确实需要资金支持,按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借入资金,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鉴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同意。公司其他董事均表决同意。
    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借款合同签订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双方应按签订合同执行。
    二、关联方介绍
    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7年4月3日,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8.78%。注册资本16,8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郑盛端。主要经营授权的国有资产及其收益管理;对外投资经营;咨询服务;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矿产品,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煤炭,水泥包装袋的批发、零售。
    本次交易向省建材控股公司借入资金10000万元,期限6个月至一年,按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借入资金,应计付利息不超过531万元,占本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45974.98万元)比例不超过0.36%。本公司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视后续可能发生的相关关联交易是否达到规定的其它有关标准,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系按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省建材控股公司借入资金10000万元,期限6个月至一年。( 央行现行的六个月至一年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年利率为5.31%。)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兼总会计师高嶙先生,根据公司实际需要,以母公司2010年度信贷总额不超过13亿元为原则,分次和省建材控股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入资10000万元,期限6个月至一年,利率按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现正处于规划项目推进的关键时期,项目建设及其他对外投资,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导致经营周转金较为紧张。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按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大股东借入所需资金,不仅可以缓解资金紧张局面,同时亦有利于公司灵活调度和支配资金,合理控制和降低借款费用。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郑新芝、潘琰(胡继荣委托潘琰表决)认为,公司目前确实需要资金支持,按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借入资金,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鉴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同意。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2008年、2009年本公司向省建材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别借入临时周转金2000万元和1500万元,均在当年12月31日之前偿还全部本息,其中:2008年共支付利息101.28万元,2009年支付利息63.28万元。此外,2008年、2009年本公司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贷款担保责任风险补偿的规定》,按年费率0.66%向省建材控股公司(担保方)分别计付担保责任风险补偿金257.07万元和382.58万元。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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