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5月21日~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5月21日以公司OA系统及E-mail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记名投票表决,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参与认购兴业银行配股的议案》。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如下: 鉴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对较好的投资价值,同意公司认购所持兴业银行本次应配股份641.584万股,所需配股认购资金 11548.512万元由公司自有资金和其他自筹方式解决。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