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表决情况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后认为:激励计划确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