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10年8月2日 ●除息日:2010年8月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8月10日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0年5月28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刊登在2010年5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09年度 2、发放对象:截止2010年8月2号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股份总数8130434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8,130,434.95元。 4、扣税情况:根据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09元;对于在中国注册的居民企业的法人股股东(含机构投资者),本公司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1元;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009元。 三、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日期 1、 股权登记日:2010年8月2日 2、 除息日:2010年8月3日 3、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8月10日 四、 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办法 1、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息红利由公司派发,实际每股红利为0.01元。 2、其他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咨询事项 咨询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7750012 联系传真:0571-87950117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226号12楼 邮政编码:310007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