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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网新(600797)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4-24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 人民币 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交易内容 2010年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 2010年预计占同类交易比例 2009年关联交易总金额
    购买商品 浙江腾创科技有限公司 网络设备和终端 200 0.06% 878.3
    接受劳务 浙江大学 委托开发 580 9.67% 565
    浙江腾创科技有限公司 网络设备与终端 200 0.06% 990.4
    浙江大学 系统集成及软件开发     568.7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浙江浙大网新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设备销售及软件服务 3400 3.40% 3456.15
    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 系统集成及软件开发 100 0.10% 592.6
    2010年销售商品各提供劳务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 3700万元,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易额预计780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与关联关系
    1、浙江大学 :综合类大学,非盈利事业法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集团")
    (1)注册资本:337,026,000元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赵建;
    (3)主营业务为软件产品开发,计算机技术的研究及产品开发;通信设备的研究开发;经济信息、环保信息的资讯服务;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交通技术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的研究开发、工程管理服务、设计和投资咨询;培训服务(国家设置专项行政许可项目除外)。
    (4)关联关系:网新集团持有公司16.63%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3、浙江浙大网新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轨道")
    (1)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林毅
    (3)主营业务范围:轨道交通工程的设计、施工、咨询;
    (4)关联关系:众合轨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网新集团控制下的企业。
    (5)履约能力: 众合轨道2006年7月份成立,已取得业务合同7.92亿元。因其从事轨道交通工程行业项目前期投入较多,收入确认滞后,随着成都、沈阳地铁的等一系列项目施工进展,众合轨道的财务状况将会得到明显改善,履约能力进一步增加。
    4、浙江腾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腾创")
    (1)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俞兵
    (3)主营业务范围: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计算机维修服务,计算机及其配件和消耗材料、办公设备、电子数码产品、通讯设备的销售。
    (4)关联关系:腾创科技为公司子公司之联营企业,公司董事陈健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
    (5)履约能力:作为地区分销商,浙江腾创具有区域竞争优势,履约能力良好。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在发生每笔具体关联交易时,均会订立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交易标的、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和总量的确定方法、付款时间和方式等条款。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的定价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2、主要内容
    公司与浙江大学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与浙江大学长期以来在共同申报项目过程中产生的软件委托开发。与网新集团的关联交易主要是为网新集团提供相关项目软件开发服务,与网新众合轨道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快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网新众合轨道销售思科网络交换机、思科无线路由器、惠普网管服务器、光纤收发器等设备自行开发的有线及无线网管软件,用于众合轨道地铁等项目。与浙江腾创的采购与销售主要是因为供应商有统一采购的需求,浙江腾创作为网络设备及终端产品的分销商,在地区具有一定竞争优势,与公司发生日常的库存商品购销关系。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的2010年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上述关联方均与公司有着长期和良好的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是持续的,并且于双方是互利互惠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须经董事会履行审议程序,本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议案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意见: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关联方均与公司有着长期和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是持续的,并且于双方是互利互惠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议案表决程序合理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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