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11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29日以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发出表决表九张,收到有效表决表九张,五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高云跃董事长主持,会议经审议并以记名表决方式以九票同意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法人治理行为,完善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经认真审议,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作如下修改: 原第二条2.1.5 公司可以为以下单位提供担保: 1、 公司持股50%以上(含50%)的子公司; 2、 公司无关联关系的法人单位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 ① 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② 与公司有现实或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2.1.6 公司执行2.1.5.2规定的对外担保时,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现修改为: 第二条2.1.5 公司可以为以下单位提供担保: 1、 公司持股50%以上(含50%)的子公司; 2、 公司持股未达50%以上,但为第一大股东且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 3、 公司无关联关系的法人单位且具有下例条件之一的单位: (1)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2)与公司有现实或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但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本次会议由董事胡明负责计票,监事宋将林负责监票。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