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10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5日以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八名,独立董事徐德因公务在身,委托独立董事陶久华代为行使表决权;五名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云跃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中信银行发行2010年-2011年海宁市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议案》 公司委托中信银行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2010年-2011年海宁市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总额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单笔集合票据期限不超过一年,利率计算将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以市场化方式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浙江阿波罗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提供互保议案》 公司委托中信银行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2010年-2011年海宁市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额度不超过1.4亿人民币;浙江阿波罗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委托中信银行发行额度人民币不超过1.2亿(以下简称"阿波罗")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经双方协商,以各自发行额度为限互为对方的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双方在额度内可一次性提供保证,也可分次提供保证,公司为阿波罗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1.2亿元,期限为发行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此项议案获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董事会将授权职能部门办理上述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内容详见本公司《关于为浙江阿波罗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浙江钱江明士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浙江钱江明士达光电科技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本公司出资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浙江明士达经编涂层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其他三位自然人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本公司为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钱江明士达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在海宁市经编园区实施年产5000万片太阳能级硅片的投资项目,根据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预计至2010年11月底,在前期注册资金1亿的基础上,尚有近1亿元的资金缺口。因此,需要公司各股东按各自出资比例增资,注册资金增加至2亿元。公司以自有资金按出资比例增资4000万元,出资总额为8000万元,仍占注册资本的4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内容详见本公司《对浙江钱江明士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浙江钱江明士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 本公司持有浙江钱江明士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4000万元出资,占其注册资本10000万元的40%,为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因钱江明士达公司一期工程单晶硅生长炉车间生产线建设和二期工程多晶硅铸锭炉生产线建设以及生产经营周转所需的资金尚有7000多万元缺口。因此,该公司向兴业银行海宁支行申请贷款,需要本公司为其提供自2010年11月15日至2012年11月14日向兴业银行海宁支行借款余额不超过7000万元连带责任的担保。截止2010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200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内容详见本公司《关于为浙江钱江明士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11月12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关于委托中信银行发行2010年-2011年海宁市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与浙江阿波罗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提供互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对浙江钱江明士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4、审议《关于为浙江钱江明士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会议由董事胡明负责计票,监事宋将林负责监票。 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0年11月12日上午9:00(星期五) 3、会议地点:浙江省海宁市西山路598号7楼本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委托中信银行发行2010年-2011年海宁市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与浙江阿波罗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提供互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对浙江钱江明士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4、审议《关于为浙江钱江明士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11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0年11月11日(上午8:00至下午5: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胡鸣一 王艳丽 联系电话:0573-87038237 传真:0573-87035640 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西山路598号7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4400 3、登记手续;股东登记时,自然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卡户或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单位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六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议案未作具体指示的,授权代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序号 议案内容 授权投票 1 《关于委托中信银行发行2010年-2011年海宁市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2 《关于公司与浙江阿波罗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提供互保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3 《关于对浙江钱江明士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4 《关于为浙江钱江明士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股票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日期: 注:1、授权委托书中需明确表明对会议议案的意见;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