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曾于2010年7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0年8月5日(星期四)下午14:00, 会议预计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8月5日(星期四)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A座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以下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3.01发行股票的种类 3.02发行股票的面值 3.03发行方式 3.04发行数量 3.05发行对象 3.0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3.07定价方式 3.08募集资金用途 3.09上市地点 3.10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 3.11本次发行前的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4.《关于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 六、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7月28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在上述日期登记在册的所有A股股东,均有权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七、相关说明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8月5日(星期四)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沪市挂牌投票简称表决议案数量说明 738795国电投票16项A股 2.表决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对应申报价格 0总议案99.00 1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1.00 2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 案 2.00 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3.00 3.01发行股票的种类3.01 3.02发行股票的面值3.02 3.03发行方式3.03 5 3.04发行数量3.04 3.05发行对象3.05 3.0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3.06 3.07定价方式3.07 3.08募集资金用途3.08 3.09上市地点3.09 3.10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3.10 3.11本次发行前的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3.11 4关于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4.00 5关于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重大关联 交易的议案 5.00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6.00 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对于总议案99.00元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对于议案三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3.00元代表对议案三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3.01代表议案三中的子议案一,3.02代表议案三中的子议案二,以此类推。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国电电力”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委托价格委托股数 738795国电投票买入99.001股 2.如某股东对议案三第一项子议案投反对票,对议案五投弃权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委托价格委托股数 738795国电投票买入3.012股 738795国电投票买入5.003股 738795国电投票买入99.001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2.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子议案(如3.01元)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子议案的议案组(如3.00元)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如3.00元)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总议案(99.00元)的表决申报。对单项议案(如5.00元)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总议案(99.00元)的表决申报。 4.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该股东对议案未予表决或投票申报不符合要求的,视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