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0年4月28日在公司二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晓川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监事会成员确认本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监事会成员确认本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以上决议需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