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1、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审议。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4月2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8号天创科技大厦12层西侧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20,280,811股,占公司总股本452,880,000股的48.64%。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京付先生主持。经参会股东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220,280,811股(占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度工作报告; 二、以220,280,811股(占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三、以220,280,811股(占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四、以220,280,811股(占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2009年财务决算报告; 五、以220,280,811股(占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公司本部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153,159,683.66元,截止2009年底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1,788,215.50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2010年业务发展计划,同意公司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0.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公司2009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以220,280,811股(占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报告; 七、以220,280,811股(占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公司2010年度的审计工作,2010年度的审计报酬为45万元。 本公司聘请大成律师事务所屈宪纲、简映律师出席了此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公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