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1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收回表决票9张。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各议案后,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调整公司负债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结构单一的现状,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发行总额不超过公司2009年底经审计净资产40%的短期融资券,可分期发行,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归还公司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董事会同意将此议案以提案形式提交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为保证高效、有序的完成公司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沈小军女士全权处理与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条件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2)确定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期数、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实际发行金额、利率、期限及承销方式等;(3)决定聘请有关中介机构,制作、签署、呈报、递交所有必要的申报备案文件及材料,办理所有必要的手续,以及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0年12月2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方式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10年12月2日(星期四)上午9:30 三、会议地点:本公司二楼会议室。 四、会议主要议程 审议《关于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提案》。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在2010年11月25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上海证券帐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11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人: 季宝海 联系电话:0575-84135815 传 真:0575-84116045(传真后请来电确定) 七、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提案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提案》 1.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2.身份证号码: 3.股东账号: 持股数: 4.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