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3月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0年3月16日上午10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5人,实到 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卫红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2、审议了通过了200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第四届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 本报告期内,公司在进行经营决策时,均按照本公司有关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进行,所有过程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董事及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中反映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真实、数据准确。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