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经公司董事会向控股股东莱芜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核实,截止本次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股权转让、资产重组及其它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0年9月1日、2010年9月2日、2010年9月3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莱芜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函确认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三个月之内,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 2、根据发审委2010年第151次工作会议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定于2010年9月6日召开2010年第151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参股公司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发事宜。 3、经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一О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