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1月5日上午10:00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 5、会议出席人员: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2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经参会登记后出席会议;已登记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议题: 1、审议《关于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10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1年1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持股清单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授权代表请持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 3、公司登记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1号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790-6290782 2、传真:0790-6294999 3、联系人:林榕 4、邮政编码:338001 5、注意事项:本次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及相关附件。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题 表决意见 1、审议《关于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2、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10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上委托意见如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证券帐号: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股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0年12月2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600782新钢股份股票,现登记参加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股 日期: 年 月 日 注:持委托书和股东登记表复印、剪报或者自行打印均有效。 附件三: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票 投票人签名: 议题 表决意见 1、审议《关于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2、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10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