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邬书军主持,监事沈爱成、谢美芬、吴明、罗跃忠出席了会议。会议议程、决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09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公司2009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09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09年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将原缆索用镀锌钢丝项目、特殊导线扩产项目、油淬火-回火钢丝三个项目资金变更为全部用于新钢股份同次非公开发行的300万吨1580mm薄板工程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会计估计-固定资产折旧率的议案》 公司结合现有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实际情况,调整折旧率的做法是符合会计政策、合理、公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公司2009年度关联方经常性交易金额与预计相比增长9.78%,原因主要是公司300万吨薄板工程建设进度加快,项目提前完工,导致产能提前释放,公司通过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扩大公司产品的销售所致,该等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 关联交易中的产品货物、服务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为满足海关监管要求,于2009年末将300万吨薄板工程中的进口设备按账面值转给公司控股股东,涉及的关联资产转让价值5.49亿元。此项关联交易系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规定而产生,交易中的定价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费用追溯调整的议案》 公司对2008年度多计的企业所得税进行追溯调整的做法符合会计政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监事辞职的议案》 监事会主席邬书军因工作原因请求辞去监事职务,监事会接受他的辞职,并对他在职期间为公司监事会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推荐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推荐董琪先生为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七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董琪,男,47岁,高级经济师。曾先后担任江西省冶金厅计划处副处长、江西省冶金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江西省冶金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2002年-至今,任江西省冶金集团公司财务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