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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股份(600782)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3-31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钢股份公司2010年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关联董事依法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2、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现将2010年度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单位
    (一)合并范围内的关联单位
    江西新钢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机制公司
    江西新钢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汽运公司
    新余新钢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资源利用公司
    新余冶金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冶公司
    新余良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良矿公司
    新余铁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铁坑公司
    江西新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建设公司
    新余博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博源公司
    新余钢铁(南昌)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南昌贸易公司
    新余新钢贸易(北京)有限公司--简称北京贸易公司
    新钢(上海)贸易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贸易公司
    其中博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其余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二)合并范围外的关联单位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新钢公司
    江西新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进出口公司
    海南洋浦万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海南万泉
    新余新钢京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京新物流公司
    新余新钢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特钢公司
    新余新钢辅助发展管理中心--简称新钢辅发
    新余洋坊运输有限公司--简称洋坊公司
    新余新良特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良特钢
    新余新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钢矿业
    江西洪都钢厂--简称洪钢
    乌石山铁矿
    其中新钢公司为控股股东,新钢矿业、新良特钢为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洋坊公司为控股股东参股子公司,其余单位为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
    (一)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及专业技术优势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
    (二)通过关联交易,努力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追求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
    (三)确保公司精干高效、专注核心业务的发展。
    三、关联交易订价原则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二)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四、关联交易合同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开、公允"的操作原则,相互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并严格按合同条款执行,确保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预计2010年关联交易金额
    (一)与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交易金额
    1、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的交易
    单位 交易事项 交易金额(万元) 定价依据
    新钢股份 火车运输 1600 市场价
    新钢股份 工业用水 80 市场价
    新钢股份 工业用电 1800 市场价
    新钢股份 计量检测费等 175 市场价
    新钢股份 辅料备件 8750 市场价
    新钢股份 原材料(含钢渣等) 25000 市场价
    新钢股份 钢材 105000 市场价
    合 计 142405
    注:预计2010年公司向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提供的交易占公司交易总额的5.27%。
    2、关联方向公司提供的交易
    单位 交易事项 交易金额(万元) 定价依据
    汽运公司 汽车运输 11830 市场价
    机制公司 机械维修 12500 市场价
    新冶公司 机械维修及设备检修 11970 市场价
    建设公司 建筑安装及设备检修 25260 市场价
    良矿公司 铁精粉 33500 市场价
    铁坑公司 褐铁粉 7310 市场价
    博源公司 褐铁精粉 7740 市场价
    资源利用公司 钢渣、电等 68300 市场价
    南昌贸易公司 原材料 4750 市场价
    北京贸易公司 原材料 3250 市场价
    上海贸易公司 原材料 3650 市场价
    合 计 190060
    注:预计2010年公司向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提供的交易占公司交易总额7.5%。
    (二)与合并范围外关联方的交易金额
    1、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的交易
    单位 交易事项 交易金额(万元) 定价依据
    新钢股份 工业用电 1550 市场价
    新钢股份 火车运输 1350 市场价
    新钢股份 焦炉气 1870 市场价
    新钢股份 计量化验费等 190 市场价
    新钢股份 辅料备件 3500 市场价
    新钢股份 生铁等 35100 市场价
    新钢股份 钢材 35000 市场价
    新钢股份 钢坯 30500 市场价
    新钢股份 汽车运输 300 市场价
    合 计 109360
    注:预计2010年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的交易占公司交易总额3.70%。
    2、关联方向公司提供的交易
    单位 交易事项 交易金额(万元) 定价依据
    新钢公司 绿化环卫费 290 市场价
    新钢公司 综合服务费 1520 市场价
    新钢公司 工业用水 370 市场价
    新钢公司 工业用电 2800 市场价
    新钢公司 其它服务费 4740 市场价
    新钢公司 公共设施维修费 1250 市场价
    新钢公司 工程设计费 550 市场价
    新钢公司 褐铁原矿 2200 市场价
    新钢公司 原矿 4980 市场价
    新钢辅发 报刊、新闻服务费 265 市场价
    新钢辅发 餐饮费 270 市场价
    新钢辅发 医疗服务费 350 市场价
    洋坊公司 取送费、过磅费 4515 市场价
    特钢公司 球扁钢工费 450 市场价
    特钢公司 钢材 1180 市场价
    京新物流 焦炭 3200 市场价
    洪钢 钢材 600 市场价
    新钢矿业 铁矿石 9000 市场价
    海南万泉 汽柴油 2520 市场价
    海南万泉 国内矿 1600 市场价
    乌石山铁矿 铁矿石 14800 市场价
    合 计 57450
    注:预计2010年关联方向公司提供的交易占公司交易总额1.90%。
    六、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及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由于上述关联交易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联,关联董事熊小星、王洪、刘斌、龙维明、郭裕华和胡显勇回避了此项决议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该等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对公司的利润无影响。关联交易中的产品货物、服务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制订的2009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计划。
    3、以上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0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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