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23,294,474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11月1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5年10月21日经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2005 年10 月14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5年10月31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本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在2005年9月19日公告的《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同时,第一大股东山西国电集团进一步承诺,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在上述12个月的承诺期限届满后,48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上述股东已严格履行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相关承诺。 三、股改方案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的变化情况: 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股东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化情况: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时限售股份持有人山西统配煤炭经销总公司、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大同铁路万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晋煤实业开发总公司、山西统配煤矿综合经营总公司的限售承诺已于2006年10月31日履行完毕,其相应持有的限售股份合计31,644,666股已于2006年10月31日解除限售。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尽职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通宝能源的相关股东切实履行了股权分置改革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六、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23,294,474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11月1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流通股数量 持有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本次上市数量 (单位:股) 剩余限售流通股数量 1 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223,294,474 25.58% 223,294,474 0 合 计 223,294,474 25.58% 223,294,474 0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2006年10月31日,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31,644,666股上市。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23,294,474股上市为公司第二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223,294,474 -223,294,474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223,294,474 -223,294,474 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股 649,646,504 +223,294,474 872,940,978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649,646,504 +223,294,474 872,940,978 股份总额 872,940,978 872,940,978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