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三次会议于2010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8月6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5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常小刚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人员的议案》。 公司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本次会议同意对公司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人员作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7人) 召集人:常小刚董事 组成人员:王建军董事、李明星董事、史丹独立董事、李晓磊独立董事、张志铭独立董事、崔劲独立董事 (二)提名委员会:(3人) 召集人:李晓磊独立董事 组成人员:李明星董事、史丹独立董事 (三)审计委员会:(3人) 召集人:崔劲独立董事 组成人员:王建军董事、李晓磊独立董事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 召集人:史丹独立董事 组成人员:王建军董事、张志铭独立董事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