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于2010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9日以书面、传真、通讯的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9 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长宋向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并以举手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染料化学分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染料化学分公司厂房已于2009年转让给牟平区宁海街道办事处,截止目前公司已对原染料化学分公司的员工作出重新调整与安排,各项交接工作已全部结束。鉴于公司目前已不存在染料化学相关的业务,会议同意注销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染料化学分公司。 特此公告!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