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烟台新牟电缆有限公司出售设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内容:烟台新牟电缆有限公司出售设备给烟台安信通讯器材有限公司 ● 交易金额:叁佰玖拾叁万捌仟贰佰元整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烟台新牟电缆有限公司和烟台安信通讯器材有限公司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烟台安信通讯器材有限公司购买烟台新牟电缆有限公司设备一事,于二O一O年六月二十六日达成一致并签署合同,交易金额为叁佰玖拾叁万捌仟贰佰元整。 二、交易双方情况简介 1、烟台新牟电缆有限公司 烟台新牟电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本为4140万美元。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亚清;公司住址:烟台市牟平区工商大街766号。 烟台新牟电缆有限公司是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为75%。 2、烟台安信通讯器材有限公司 烟台安信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8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电缆、通讯器材、广播器材、板材、铁管、化工产品、鲜海产品销售;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宣东;公司住址:烟台市牟平区政府大街628号。该公司与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 烟台新牟电缆有限公司所属部分设备(数字电容控制仪和电缆绝缘串联生产线,以下简称合同设备)。 烟台安信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承诺已对合同设备进行详细了解,对以合同设备现状转让无异议。 2、价格 合同设备的价格(以下称为: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叁佰玖拾叁万捌仟贰佰元整(393.82万元,其中:数字电容控制仪40.86万元、电缆绝缘串联生产线352.96万元)。 3、付款 烟台安信通讯器材有限公司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一次性以现金或支票的方式向烟台新牟电缆有限公司支付上述转让价款。 4、合同设备的签收及清点 烟台安信通讯器材有限公司在接受设备时,烟台安信通讯器材有限公司和烟台新牟电缆有限公司双方指派代表对合同设备进行清点、签收。 5、违约责任 如果烟台安信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未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按时支付合同款,烟台安信通讯器材有限公司应向烟台新牟电缆有限公司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支付方式为:从规定的付款日次日起,按应付未付合同款额以每日0.5‰(万分之五)计算滞纳金。 6、争议解决 所有与合同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提交至烟台仲裁委员会依法仲裁。 四、公司下属子公司出售设备对公司的影响 烟台新牟电缆有限公司本次处置设备,主要原因是技术更新淘汰不配套设备。 本次公司下属子公司烟台新牟电缆有限公司出售设备预计将产生444万元的亏损,对公司合并报表将产生一定影响。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