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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5-29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0年5月28日(星期五)上午九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市中山东路301号工会会议室召开了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经授权股东代理人共18名,代表股份共575,333,280股(其中A股为334,765,681股,H股为240,567,599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87.8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副董事长徐国飞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出席会议的股东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以普通决议案选举赖伟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并授权董事会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60万元的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总酬金限额内厘定其酬金。
  赞成票335,466,681股,占有效投票总数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审议并以普通决议案选举邓伟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并授权董事会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60万元的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总酬金限额内厘定其酬金。
  赞成票335,466,681股,占有效投票总数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景忠律师、孙宪超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苏永证字(2010)第034号]。
  注: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两项议案的有效投票总数为335,466,681股(其中A股为334,760,681股,H股为706,000股)。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否决、变更或增加议案的情况。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的董事赖伟德先生和邓伟明先生的简介详见登载于2010年3月22日及2010年4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网站和刊载于2010年3月23日及2010年4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有关公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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