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4月20日上午9:00在武汉国际会展中心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张宪华先生主持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47,603,0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2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47,603,0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公司董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47,603,0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公司监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47,603,0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同意47,603,0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47,603,0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关于200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众环审字(2010)470号《审计报告》,对公司2009年度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验证,公司2009年度净利润4,446,481.1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4,857,540.38 元,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51,810.99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8,252,210.52元。经研究决定200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09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基于公司将自筹资金购买汉商银座商业用房,扩大汉阳商场经营规模,以及新老商场的装修与改造,建议不实施现金利润分配。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主要用于购买汉商银座商业用房。 同意47,603,0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7、关于购买汉商银座商业用房的议案; 详见2010年3月27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本公司相关公告。 同意47,603,0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 修改为: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经营范围中增加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项目。 同意47,603,0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9、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张宪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同意47,603,021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魏汉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同意47,603,021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麻建雄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同意47,603,021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张晴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同意47,603,021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文晓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同意47,603,021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戎热群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同意47,603,021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莫红宪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47,603,021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李本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47,603,021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袁天荣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47,603,021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以上董事简历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候选人声明详见2010年3月27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本公司相关公告。 10、关于换届选举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荆汝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同意47,603,021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吴建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同意47,603,021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经公司2010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同意杨汉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以上监事简历详见2010年3月27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本公司相关公告。 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其2009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35万元。 同意47,603,0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律师乐瑞、孟非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汉商集团《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