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土地使用权信息 2010年12月2日,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上海地产北方建设有限公司在上海市闸北区规划和土地资源管理局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邀请招标方式出让活动中竞得上海市闸北区367街坊彭浦十期C块(二期)配套商品房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地块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地块四至范围:上海市闸北区东至江杨路、南至彭浦十期C块(一期)、西至泗塘河,北至保德路。 2、土地用地面积:30070.3平方米 3、可建建筑面积:81875平方米 3、规划用途:就近安置动迁配套商品房 4、规划指标要求:容积率:2.723,建筑密度:不大于30% 5、土地出让价格:24562.5万元。 二、上海地产北方建设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成立日期:2009年3月3日 法定代表人:陈卫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元 注册地:天目中路380号2301-03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2、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3、与公司的关系 上海地产北方建设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北方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0%的公司,其与公司的关系如下: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上海北方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60% 上海地产北方建设有限公司 4、公司目前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为: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上海北方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8,000 60%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12,000 40% 合计 30,000 100% 5、特别补充说明 上海地产北方建设有限公司系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北方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为开发彭浦十期C块地块所成立,旨在推进彭浦十期经济适用房和配套商品房建设。因彭浦十期C块项目分一期项目和二期项目,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待彭浦十期C块一期项目开发完毕后,单边减资退出上海地产北方建设有限公司。为此,上海北方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地产北方建设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30日签订了《关于终止彭浦十期C地块开发事项的协议》,约定待彭浦十期C块一期项目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关于彭浦十期C地块开发事项的协议》中约定的条件后,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单边减资的方式退出上海地产北方建设有限公司,不参与彭浦十期C块二期项目的开发。 三、彭浦十期C块(二期)收益率 根据上海市闸北区政府便函,彭浦十期C块二期收益率与彭浦十期C块一期基本相同。 四、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有利于上海地产北方建设有限公司综合开发彭浦十期C块项目,符合公司发展的宗旨。 2、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减资退出上海地产北方建设有限公司,不再参与彭浦十期C块(二期)的项目开发,减资完成后,上海地产北方建设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3、上述减资完成后不涉及新增关联交易,也不涉及新增同业竞争。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海地产北方建设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及时控制风险,确保收益。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