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交易内容:本公司三级子公司上海和田房产物业公司(以下简称“和田房产物业”)将其账面5,577,221.92元的物业管理小区的房屋大修理费等款项及上述款项对应的支付义务转移给上海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物业”)。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对本公司本年度业绩没有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0年11月19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和田房产物业公司与上海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朱贤麟、曾云回避表决。具体详见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临2010-034号公告)。同意公司三级子公司和田房产物业将其账面5,577,221.92元的物业管理小区房屋大修理费等款项及上 述款项对应的支付义务转移给北方物业。 二、关联方与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上海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目中路380号220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叁佰万元 法定代表人:江传胜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2、关联关系 上海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上海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北方集团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朱贤麟亦为本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北方集团董事曾云任本公司董事,依《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主要内容 1、和田房产物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闻喜路1223弄10号甲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江传胜 公司类型:集体企业(法人) 经营范围:绿化服务、房屋拆迁、房屋估价、物业管理、水电安装。 上海和田房产物业公司目前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1 上海和田城市建设开发公司 500,000 100% 合计 500,000 100% 2、本次交易的具体内容 上海和田房产物业公司将其账面5,577,221.92元的物业管理小区房屋大修理费等款项及上述款项对应的支付义务转移给上海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和田房产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物业小区由上海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四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我们审阅了交易相关的资料,亦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询问。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董事会批准,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和田房产物业公司不再从事物业管理业务,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整合公司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2、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 3、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