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终止向股东陕西东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青海同仁铝业有限公司购买与铝冶炼、铝加工相关固定资产的关联交易。 ?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斌依法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0年12月27日与股东陕西东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盛药业")的控股子公司青海同仁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铝业")签署了《解除资产购买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将终止向同仁铝业购买其所拥有的与铝冶炼、铝加工相关的固定资产,由同仁铝业退还公司资产购买预付款5240万元,并支付补偿金460万元。 东盛药业持有本公司23,389,579股限售流通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59%,东盛药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同仁铝业均属于《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上市公司关联法人,故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2010年12月30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张斌依法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公司的独立董事亦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青海同仁铝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县保安镇互助滩 法定代表人:薛克 注册资本:8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632300100000422 组织机构代码:71044549-3 经营范围:铝冶炼及铝型材加工销售,其他矿产品的冶炼、证券投资、商贸、仓储、货物运输等。 税务登记证号码: 632321710445493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甲方:青海同仁铝业有限公司 乙方: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签约日期及签约地点:2010年12月27日在西安签署。 3、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经甲方履行完毕审核程序后方可有效。 4、解除标的:甲乙双方于2007年12月24日签订的《资产购买协议》。 5、退还资金及赔偿金额: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退还甲方资产购买预付款5240万元; (2)乙方向甲方支付补偿金460万元。 6、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1)本协议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4300万元; (2)本协议生效后30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剩余1400万元。 7、特别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按时、足额支付任何一笔款项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当以未按时支付的该笔金额为基数,按每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按照约定支付款完成。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着对公司负责,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公司终止向关联方购买铝业资产,以更加专注于医药产业的发展,而且资金的有效回笼有利于公司加大对核心企业及龙头产品龟龄集、定坤丹的投入,充分发挥品牌优势,加大重点市场的精耕细作力度,加速提升市场占有率,使其成为公司的利润支撑。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1、在本次董事会前,公司已将《关于终止向关联方购买资产的议案》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沟通,提供了相关资料,取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一方面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资源,更加专注于医药产业发展,另一方可以尽快解决遗留问题,快速回笼资金,加大对公司龙头产品的投入,以扩大产品市场份额,实现企业的稳健发展。 3、经审查,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依法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了自愿、合理、公平、诚信原则,程序规范,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5、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方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解除资产购买协议》。 特此公告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