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26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2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昝圣达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讨论,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上限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中“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4.3亿元(含发行费用),用于意大利44MW光伏电站项目。”调整为“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3.77亿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超过人民币13.38亿元,用于意大利44MW光伏电站项目。”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等有关内容作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