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10年6月18日、6月21日,6月22日)触及跌幅限制且累计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回函声明:目前及在可预见的三个月以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或其他可能对祥龙电业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的意向性协议或谈判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资产重组、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