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10年4月2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15人,实到会董事12人,董事刘为民先生、姚强先生,独立董事余德浩先生因公未能出席。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江岸支行申请贷款7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贷款4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期限为三年,用于10万吨离子膜电槽替代隔膜电槽技术改造。 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