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第二大股东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下称"工行省分行")通知,从2010年3月25日起至2010年4月26日收市,工行省分行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423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 本次减持前,工行省分行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58211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5%。 本次减持后,工行省分行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15819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2%。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