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担保情况:公司累计担保总额1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对子公司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10年11月26日召开董事会六届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曙支行申请的1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汉心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合金材料、复合材料及制品的批发、零售。总资产:3583.02万元 负债:2406.86万元 净资产:1176.16万元 资产负债率:67.17% (以上数据为截止到2010年10月31日未经审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曙支行申请的1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叁年,未提供反担保。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此笔贷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扶持该公司的发展,同意为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上述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所审议的担保事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担保事项为对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同意上述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此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六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被担保方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截止2010年11月26日,本公司实际发生累计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占经审计的2009年年末 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7.51%。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且公司担保总额全部为对本公司子公司担保,贷款期限、贷款使用完全可控,不会对公司带来不可控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七次会议决议;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