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住宅房屋拆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已收到《非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详见公司2010年6月2日公告)约定的第一笔赔偿金10,000,000元,所形成的收益将纳入公司2010年上半年损益(账面价值761,500元);其余154,976,670元将于收到款项后计入本年损益。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22日